医保局再清晰!公立医疗机构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发布(附下载+解读)
2023年10月16日,福建省医疗保证局发布了《福建省医疗保证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学服务收费方针试行作业有关问题的告诉》(闽医保规[2023]3号),其间 逐渐扩展了药学服务收费方针合适运用的规模 、 完善了药学服务收费方针 ,并 新增“院内会诊(药师)”项目归入医保付出规模 等。
附1:附件—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及省属公立医院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点击图片可扩大)
附2:福建省医疗保证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学服务收费方针试行作业有关问题的告诉
《福建省医疗保证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学服务收费方针试行作业有关问题的告诉》 方针解读
日前,福建省医疗保证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学服务收费方针试行作业有关问题的告诉》。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为深化贯彻履行(〔2021〕36号)关于“探究完善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要求,我省自2022年7月1日起在国家医疗保证局的辅导下率先在省属公立医院展开药学类医疗服务收费方针试点。试点一年来,我省药学服务收费方针心算运转平稳,开始构建了药学服务收费办理运转形式,患者对药学服务的认知度、承受度慢慢地进步,根本达到了预期成效。在对试点作业整理总结和证明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履行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开展的告诉》(医保办函〔2023〕66号)有关精力,出台《福建省医疗保证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学服务收费方针试行作业有关问题的告诉》(闽医保规〔2023〕3号),继续完善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方针系统,推进药学服务形式改变,提高患者药学服务的取得感。
药学服务收费是指医疗机构契合相关规则资质的药师使用药学专业相关常识和技能,以促进合理用药为充沛,供给面向患者、内容独立、直接供给的药物治疗相关医疗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药学门诊项目、多学科阴险门诊和住院诊查费“临床药学加收”项目、院内会诊“药师加收”项目,限省属公立医院及省内其他三级公立医院为患者供给临床药学服务收取,但不包含中医中治。全省公立医疗机构供给血清药物浓度测定、各类乱用药物筛查、药物灵敏实验、静脉药物装备费、用药辅导的基因检测等服务按规则收取。
将“药物治疗门诊”项目名称修订为“药学门诊”,修订各类乱用药物筛查、药物灵敏实验、住院诊查费(临床药学加收)等部分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在,新增院内会诊(药师)收费项目,从头核定药学门诊省属公立医院收费标准,促进药学更好服务临床。各地市医疗保证部分应根据当地三级公立医院的药学服务本钱、医疗技能水平和经济社会继续健康开展水相等要素,按不高于省属公立医院价格的准则拟定价格,合理摆开项目价差。
新增院内会诊(药师)项目归入医保付出规模,由根本医疗保险按规则进行付出;修订后的药学门诊、各类乱用药物筛查、药物灵敏实验、住院诊查费(临床药学加收)项目,以及其他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医保特点不变;医保目录内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履行全省一致医保个人先行自付份额。
各相关公立医院要根据临床治疗指南和操作标准的要求,按规则供给药学服务并据实收取费用,对药学门诊等项目应充沛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挑选权,由患者自愿挑选,收费不得与医院门诊处方绑定,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各地市医疗保证部分要加强方针落地施行的盯梢监测,加大对药学服务收费的监督查看力度,催促医疗机构供给质价相符的医疗服务,实在保证患者合法权益。